這3種單位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2021-11-10 08:59:52
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自然人投資,其財產歸投資者個人所有,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經營實體。 業務收入也是投資者的個人收入,個人所得稅是繳納的。企業本身沒有獨立的財產和收入,所以不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規定,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合伙人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以及在深圳注冊的有限公司微信集團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于合伙企業合伙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合伙企業的每一個合伙人都是納稅人。 合伙企業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繳納企業所得稅。 3個體工商戶根據《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5號)第四條:“個體工商戶以業主為個人所得稅納稅人。 因此,個體工商戶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4.總結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征收企業所得稅,但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應在每年3月31日前申報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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