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營業執照丟失,北京轉讓公司應借此機會發出通知。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區務中心等第二經濟發展審批部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后,出具《受理通知書》或《北京轉讓公司材料憑據回執》;不符合受理前提的,事后或者5個工作日內,將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重新使用(出具告知單)。
如果營業執照丟失,請借此機會公布。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區務中心等第二經濟發展審批部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后,出具《受理通知書》或《材料接收證明》;不符合受理前提的,事后或者5個工作日內,將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重新使用(出具告知單)。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區務中心等第二經濟發展審批部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后,出具《受理通知書》或《材料接收證明》;不符合受理前提的,事后或者5個工作日內,重復使用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通知書);
第二步: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條件的,事后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細節進行核實的,出具《中小企業登記材料核實通知書》,并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步:5-15天假期后(除申請材料的實質性細節需要核對外),申請人可持《領取材料證明》到發證窗口領取《營業執照》或《變更登記核準通知書》。
1.《國內中小企業營業執照換發通知書》(公司);
2.委任選擇或聯合交付中介人的承諾書及委任選擇或交付中介人的身份證件;
3.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信函;
4.出版營業執照正、副本和丟失公開信新聞稿的原報刊;
5.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
6.未更換“三證一證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中小企業,還應提交金融發行的正本和副本,并整理政府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正本和副本。原件遺失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刊登遺失新聞稿的報刊。
1.《國內中小企業營業執照換發通知書》(公司);
2.委任選擇或聯合交付中介人的承諾書及委任選擇或交付中介人的身份證件;
3.聯合體法人身份證原件及信函;
4.出版營業執照正、副本和丟失公開信新聞稿的原報刊;
5.未更換“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中小企業,還應提交金融發行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遺失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刊登遺失新聞稿的報刊。
所以營業執照丟失后,店家要注意,第一周就進行審批,第一時間辦理護照更換手續,辦手續時也要攜帶好所有相關護照,避免辦手續時造成困難。辦完護照后,店內不得非法經營管理,第一家北京過戶公司可以一次性繳稅。點擊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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