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完成工商變更后20天內,必須按照以下步驟進行,否則工商局會將企業列為異常戶,異常無法清除。
一、公示依據
系統信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二、系統功能簡介
該系統提供了國家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報告、公示、查詢、異議等功能。
1.查詢市場主體信用信息,輸入名稱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進行查詢。系統支持按名稱進行關鍵字模糊查詢,一次最多顯示100條記錄。對于無效的查詢條件,將不顯示查詢結果。地方特色公告需要在各省子網站的其他公告中查看。
2.市場主體填寫年報、即時消息、簡易注銷申請等信息,通過本系統選擇登記機關所在區域,點擊“填寫企業公示信息”進行填寫。
3.自然人必須實名注冊后才能使用個人中心的相關功能。
三、信息說明
1.本系統公示的信息來源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其他政府部門和市場主體,政府部門和市場主體分別對其公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2.本系統使用中如有問題,可撥打市場主體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首頁底部的業務咨詢電話或技術支持電話。
3.建議使用Chrome、IE等主流高版本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