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改制又稱“企業重組”,是指從傳統的組織體制向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公司制改制的過程。通過改制重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促進資源的有效配置、技術進步和經濟效益的提高。現將邊肖《關于如何辦理企業改制登記的一次性通知》分享如下,供企業參考。
如何辦理企業改制登記
一、應該到哪里辦理改制登記
一般來說,你應該去企業原登記機關進行改制登記,但改制符合市工商局登記條件的,你應該去市工商局。(市局登記機關請仔細閱讀《投資辦照通用指南及風險提示》中“到哪里領取營業執照”的內容)
二、辦理企業改制程序
第一步:準備階段:
制定改制方案、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涉及國有資產的,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或備案)、取得主辦單位或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職工(代表)大會確認改制文件的決議;
步驟2 :申請注冊手續3360
1.改制后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辦理名稱變更預登記手續,領取相關登記表(具體名稱核準要求及辦理流程請參考《企業名稱預先核準一次性告知單》);
2.提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后領取《受理通知書》;
3.按照《受理通知書》確定的日期領證。
三、改制企業名稱規定
1.1994年7月1日以前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全民所有制企業變更(改制)、事業單位以設立形式通過改制登記為公司的,可以繼續使用原有名稱,并在原有名稱后加蓋“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樣。
2.1998年4月6日實施前設立的全民所有制企業(《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改制登記為公司的,名稱中有“集團”字樣且注冊資本達到5000萬元的,允許繼續使用“集團”字樣。
3.原國有獨資公司名稱中含有“集團”字樣的,因重組、合并、分立新設立國有獨資公司的,可以在新設立公司的名稱中直接使用“集團”字樣。
四、改制登記注冊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非公司制企業法人轉為公司制企業法人(含股份有限公司)時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轉為公司制企業法人(含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變更(改制)登記申請書(公司備案申請書)》 ;
2、《指定(委托)書》
3.組織者簽發的批準轉換的文件:
4.主辦單位出具的企業原法定代表人免職文件(轉制后企業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提交可與第三項合并);
5、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6.涉及轉讓的,應當提交轉讓協議;涉及本市國有產權轉讓的,提交北京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中央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提交中央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試點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異地國有產權轉讓的,根據地方政府國有產權相關規定,可提交規定的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轉讓交割文件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3360出具的產權轉讓批準文件。
7.轉股后公司股東會決議;(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當提交
10.轉換后公司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一般為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法人證書復印件。如有其他形式,請參考《公司法》“投資者(股東)資格證書如何準備”的詳細說明);
11.根據轉換后的公司章程規定和程序,提交法定代表人任職證明(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任免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署;股份有限公司向董事會提交決議,由公司董事簽署;國有獨資公司應當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或者由公司董事簽署。
的董事會決議: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決定文件、由公司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文件) ;12、轉換同時申請變更住所的還應提交住所使用證明(具體要求請您仔細閱讀《投資辦照通用指南及風險提示》中選擇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時應注意哪些問題的有關內容) ;
13、《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1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集體所有制企業法入轉換為公司制企業法人(含股份有限公司) : (含民辦無主管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轉換為公司制企業法人)
1、 《公司變更(改制)登記申請書(公司備案申請書)》;
2、《指定(委托)書》;
3、主辦單位出具的批準轉換的文件,(民辦無主管集體企業由審計報告確認的出資人出具) ;
4、主辦單位出具的企業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文件(轉換后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可與第3項合并提交;民辦無主管集體企業由審計報告確認的出資人出具) ;
5、職工(代表)大會決議:(民辦無主管集體企業由審計報告確認的出資人和職工共同出具) ;
6、對職工(代表)大會的召開和表決過程進行公證。(中 關村示范區的企業也可以采取公告形式,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對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予以公告。企業應當在刊登公告30日后提出變更登記申請。公告期間有企業職工對決議提出異議的,企業應當在與職工達成一致意見后再提出變更登記申請。)
7、涉及轉讓的應提交轉讓協議;
8、轉換后公司股東會決議; (轉 換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應提交股東大會會議決議[由發起人簽署,同時提交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
9、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企業法人按《公司法》轉換或變更登記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0、轉換后公司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一般為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法人證書復印件,若有其他形式請詳見《投資辦照通用指南及風險提示》中如何準備投資人(股東)資格證明文件的詳細說明) ;
11、轉換后的公司章程(轉換后為有限責任公司的,由全體股東簽署;轉換后為國有獨資公司的,由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加蓋公章;轉換后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由股東簽署;轉換后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全體發起人簽署) ;
12、根據轉換后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或者由公司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決定文件、由公司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文件) ;
13、產權界定文件;
14、轉換同時申請變更住所的還應提交住所使用證明(具體要求請您仔細閱讀《投資辦照通用指南及風險提示》中選擇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時應注意哪些問題的有關內容) ;
15、轉換同時申請增加經營范圍的,增加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16、《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1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法人轉換為公司制企業法人(含股份有限公司) :
1、《公司變更 (改制)登記申請書(公司備案申請書)》;
2、《指定(委托)書》;
3、股東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如原法定代表人為董事會選舉產生則還應提交免職的董事會決議) ;
4、對股東和職工(代表)大會的召開和表決過程進行公證。(中關村示范區的企業也可以采取公告形式,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對股東和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予以公告。企業應當在刊登公告30日后提出變更登記申請。公告期間有企業職工對決議提出異議的,企業應當在與職工達成一-致意見后再提出變更登記申請。)
5、涉及轉讓的應提交轉讓協議;涉及本市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北京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中央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中央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試點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外埠國有產權轉讓的,可依據國有產權屬地政府有關規定,提交規定的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轉讓交割文件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轉讓批準文件;
6、轉換時涉及投資人或注冊資本變化的應提交初始投資審計報告(轉換為有限責任公司時投資人和注冊資本不變的,或轉換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投資人和注冊資本不變的,無需提交此項) ;
7、轉換后公司股東會決議; (轉 換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應提交股東大會會議決議[由發起人簽署,同時提交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企業法人按《公司法》轉換或變更登記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9、轉換后公司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一.般為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法人證書復印件,若有其他形式請詳見《投資辦照通用指南及風險提示》中如何準備投資人(股東)資格證明文件的詳細說明) ;
10、轉換后的公司章程(轉換后為有限責任公司的,由全體股東簽署;轉換后為國有獨資公司的,由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加蓋公章;轉換后為一- 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由股東簽署;轉換后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全體發起人簽署) ;
11、根據轉換后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或者由公司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決定文件、由公司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文件) ;
12、轉換同時申請變更住所的還應提交住所使用證明(具體要求請您仔細閱讀《投資辦照通用指南及風險提示》中選擇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時應注意哪些問題的有關內容) ;
13、轉換同時申請增加經營范圍的,增加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14、《企業名 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1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一全資 設立企業法人轉換為公司制企業法人(含股份有限公司) :
1、《公司變更(改制)登記申請書(公司備案申請書)》;
2、《指定(委托)書》;
3、上級單位的最高權力機構出具的批準轉換的決議;
4、主辦單位出具的企業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文件(轉換后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可與第3項合并提交) ;
5、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6、對職工(代表)大會的召開和表決過程進行公證。(中關村示 范區的企業也可以采取公告形式,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對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予以公告。企業應當在刊登公告30日后提出變更登記申請。公告期間有企業職工對決議提出異議的,企業應當在與職工達成一致意見后再提出變更登記申請。)
7、涉及轉讓的應提交轉讓協議:
8、轉換后公司股東會決議; (轉換為股份有 限公司的應提交股東大會會議決議[由發起人簽署,同時提交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
9、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企業法人按《公司法》轉換或變更登記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 如轉換同時申請增加許可經營范圍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
10、轉換后公司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一般為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法人證書復印件,若有其他形式請詳見《投資辦照通用指南及風險提示》中如何準備投資人(股東)資格證明文件的詳細說明) ;
11、轉換后的公司章程(轉換后為有限責任公司的,由全體股東簽署;轉換后為國有獨資公司的,由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加蓋公章;轉換后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 由股東簽署:轉換后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全體發起人簽署) ;
12、根據轉換后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或者由公司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 - -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決定文件、由公司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文件) ;
13、轉換同時中請變更住所的還應提交住所使用證明(具體要求請您仔細閱讀《投資辦照通用指南及風險提示》中選擇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時應注意哪些問題的有關內容) ;
14、《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1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聯營企業法人轉換為公司制企業法人( 含股份有限公司) :
1、 《公司變更(改制)登記申請書(公司備案申請書)》;
2、《指定(委托)書》;
3、聯營各方出具的批準轉換的文件;
4、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5、對職工(代表)大會的召開和表決過程進行公證。 (中關村示范區的企業也可以采取公告形式,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對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予以公告。企業應當在刊登公告30日后提出變更登記申請。公告期間有企業職工對決議提出異議的,企業應當在與職工達成一致意見后再提出變更登記申請。)
6、轉換后公司股東會決議;(轉換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應提交股東大會會議決議[由發起人簽署,同時提交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
7、涉及轉讓的應提交轉讓協議;涉及本市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北京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中央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中央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試點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外埠國有產權轉讓的,可依據國有產權屬地政府有關規定,提交規定的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轉讓交割文件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轉讓批準文件:
8、轉換時涉及投資人或注冊資本變化的應提交初始投資審計報告(轉換為有限責任公司時投資人和注冊資本不變的,或轉換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投資人和注冊資本不變的,無需提交此項) ;
9、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企業法人按《公司法》轉換或變更登記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0、轉換后公司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 一般為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法人證書復印件,若有其他形式請詳見《投資辦照通用指南及風險提示》中如何準備投資人(股東)資格證明文件的詳細說明) ;
11、轉換后的公司章程(轉換后為有限責任公司的,由全體股東簽署;轉換后為國有獨資公司的,由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加蓋公章;轉換后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由股東簽署;轉換后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全體發起人簽署) ;
12、解除聯營協議;
13、根據轉換后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或者由公司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 - - 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決定文件、由公司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文件) ;
14、轉換同時申請變更住所的還應提交住所使用證明(具體要求請您仔細閱讀《投資辦照通用指南及風險提示》中選擇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時應注意哪些問題的有關內容) ;
15、轉換同時申請增加經營范圍的,增加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16、《企業 名稱變更核準通知十書》;1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二)全民所有制企業分支機構改制為公司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公司變更(改制)登記申請書(公司備案申請書)》;
2、《指定(委托)書》;
3、因有企業出資人的決定;
4、原所屬企業對原負責人的免職文件(可與第3項合并提交) ;
5、涉及轉讓的應提交轉讓協議;涉及本市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北京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中央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中央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試點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外埠國有產權轉讓的,可依據國有產權屬地政府有關規定,提交規定的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轉讓交割文件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轉讓批準文件:
6、轉換后公司股東會決議;
7、轉換后的公司章程(轉換后為有限責任公司的,由全體股東簽署;轉換后為國有獨資公司的,由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加蓋公章;轉換后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由股東簽署) ;
8、轉換后公司股東或發起人的主休資格證明(一般為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法人證節復印件,若有其他形式請詳見《投資辦照通用指南及風險提示》中如何準備投資人(股東)資格證明文件的詳細說明) ;
9、根據轉換后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或者由公司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決定文件、由公司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文件) ;
10、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企業法人按《公司法》轉換或變更登記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 如轉換同時申請增加許可經營范圍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
11、轉換同時申請變更住所的還應提交住所使用證明(具體要求請您仔細閱讀《投資辦照通用指南及風險提示》中選擇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時應注意哪些問題的有關內容) ;
12、《企業 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13、營業執照正、副本。
(三)非公司制企業轉換為公司制企業法人后,原企業所屬非法人分支機構轉換為分公司需要提交的文件、證件:
1、《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分公司備案申請書)》;
2、《指定(委托)書》;
3、公司關于原企業所屬分支機構轉換為分公司的股東會決議或股東決定;
4、加蓋公司公章的公司章程復印件;
5、加蓋公司公章的公司執照副本復印件:
6、加蓋公司公章的名稱變更證明復印件;
7、《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轉換或變更登記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 如轉換同時申請增加許可經營范圍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
9、轉換同時申請變更住所的還應提交住所使用證明(具體要求請您仔細閱讀《投資辦照通用指南及風險提示》中選擇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時應注意哪些問題的有關內容) ;
10、營業執照正、副本。
(四)轉換為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需要提交的文件、證件(含民辦無主管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轉換為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 :
1、《非公司制企業變更(改制)登記申請書(非公司制企業備案申請書)》;
2、《指定(委托)書》:
3、主辦單位出具的批準轉換的文件; ( 民辦無主管集體企業由審計報告確認的出資人出具)
4、主辦單位出具的企業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文件(轉換后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可與第3項合并提交;民辦無主管集體企業由審計報告確認的出
資人出具) ;
5、職工(代表)大會決議:(民辦無主管集體企業由審計報告確認的出資人和職工共同出具) ;
6、對職工(代表)大會的召開和表決過程進行公證。(中關村示范區的企業也可以采取公告形式,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對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予以公告。企業應當在刊登公告30日后提出變更登記申請。公告期間有企業職工對決議提出異議的,企業應當在與職工達成一-致意 見后再提出變更登記申請。)
7、涉及轉讓的應提交轉讓協議;
8、轉換后企業股東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9、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企業法人轉換或變更登記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0、轉換后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一般為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法人證書復印件,若有其他形式請詳見《投資辦照通用指南及風險提示》中如何準備
投資人(股東)資格證明文件的詳細說明) ;
11、轉換后的企業章程(由全體股東和職工簽署) ;
12、根據轉換后企業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可與第8項合并提交) ;
13、原企業資產評估報告及產權界定文件:
14、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轉換同時股東新增投資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應提交評估報告(涉及國有資產評估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核準或備案文件)及法定驗資機構對評估結果和辦理財產轉移手續進行驗證的報告)
15、轉換同時申請變更住所的還應提交住所使用證明(具體要求請您仔細閱讀《投資辦照通用指南及風險提示》中選擇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時應注意哪些問題的有關內容) ;
16、轉換同時申請增加經營范圍的,增加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17、 《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18、營業執照正、副本。
(五)改制為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的法人分支機構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 《非公司制企業變更(改制)登記申請書(非公司制企業備案申請書)》;
2、 《指定(委托)書》;
3、改制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4、對職工(代表)大會的召開和表決過程進行公證。 (中關村示范區的企業也可以采取公告形式,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對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予以公告。企業應當在刊登公告30日后提出變更登記申請。公告期間有企業職工對決議提出異議的,企業應當在與職工達成一-致意見后再提出變更登記申請。)
5、主辦單位同意改制的決議或決定(批復) ;
6、加蓋公章的主辦單位《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7、原企業資產評估報告及產權界定文件:
8、驗資報告;股東新增投資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應提交評估報告及法定驗資機構對評估結果和辦理財產轉移手續進行驗證的報告;
9、企業章程(提交打印件,加蓋該投資主辦單位公章) ;10、 《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11、改制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
(六)改制為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非法人分支機構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非公司制企業變更(改制)登記申請書(非公司制企業備案申請書)》;
2、 《指定(委托)書》;
3、加蓋公章的主辦單位《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4、《企業名 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5、主辦單位章程復印件(加蓋主辦單位公章) ;
6、改制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
(七)全民所有制企業或國有公司的分支機構變更隸屬關系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公司變更(改制)登記申請書(公司備案申請書)》或《非公司制企業變更(改制)登記申請書(非公司制企業備案申請書)》;
2、《指定 (委托)書》;
3、變更前隸屬單位與變更后隸屬單位簽署的關于分支機構變更隸屬關系的協議;
4、變更后隸屬單位出具的加蓋有效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其中變更后的隸屬單位為國家工商總局和外埠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提交加蓋本企業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分支機構核轉函。
5、《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6、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