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變更不辦理的危害是什么?
深圳公司變更地址不辦理的危害你知道嗎?公司地址變更不辦理的危害是很嚴重的,小編給讀者們列出了四條危害:第一就是面臨罰款,一旦經過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到,它們就可以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來對公司進行罰款,過了一段時間沒有去登記的公司將會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這第二就是維權敗訴風險了,如果我們企業涉及到訴訟事務的話,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中的第22條,對企業法人所提出的訴訟,將會由公司住所地的法院所管轄,而法院的文書也會送到住所地址。如果你的公司經營地址變更從而沒辦法接受法院文書的話,那么就無法出庭,后果就可能要承擔因法庭缺席判決的敗訴風險。第三就是吊銷營業執照了,過了期限沒辦理的將會停業整頓和扣繳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直接吊銷執照。最后就是無法收債了。
深圳公司地址改變不進行變更三罰是什么?
不進行注冊地址變更的三罰都是什么,如果公司換了一個地點運營,然而卻沒有進行公司注冊地址的變更,那么這家公司可能就會因為地址問題而被列入異常名錄,那么列入異常名錄后將會出現三罰的情況。第一罰就是信用罰,這牽連到了企業的法定責任人以及負責人,在3年內不能擔任其它公司的法定責任人或者是負責任人,而且在辦理出國的簽證還有培訓等業務時也會受到限制。第二罰連帶罰,也就是法人承擔連帶的責任。第三罰即為誠信罰,這一罰主要是針對銀行貸款,如果你這家企業沒有誠信的話,那么銀行將會對此企業降低貸款額度以至于會拒絕貸款。不管是三罰中的哪一罰,我們都是承受不起的,所以在公司搬家后要盡快的去辦理注冊地址變更才行。
深圳公司法人變更的年齡有限制嗎?
深圳公司法人變更的年齡有限制嗎?在我們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司法中有一條規定,里面明確著有一種情形中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和監視或者是高級管理人員都不行。其情形有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或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或者是因為貪污、賄賂以及侵占財產和挪用財產等行為被判處了刑罰,執行期還未滿五年的都不行;擔任破產清算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對此企業公司破產有個人責任的,在此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后,沒經過三年的也不行;擔任了因違法而被有關機構吊銷了營業執照或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并且對此還有個人責任的,在吊銷營業執照起的那一天沒過三年的都不行;個人欠款的債務過大且到期了還未還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