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先說說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和區別。
一般納稅人
納稅人一般是指年應稅銷售額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納稅人,特殊情況除外。
年度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經營期內累計不超過12個月或者連續4個季度的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驗補銷售額和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
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增值稅銷售額在500萬元及以下的納稅人。
年應納稅銷售額不超過規定標準(目前為500萬元以上),會計核算健全,能提供準確納稅資料的納稅人,也可申請為一般納稅人。
計稅方式不同
一般納稅人:
適用一般增值稅計算方法。(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的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小規模納稅人:
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適用稅率不同
一般納稅人:
適用四種增值稅稅率:13%、9%、6%和0。部分特殊業務可采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適用3%和5%。
小規模納稅人:
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3%和5%。
增值稅納稅期限不同
一般納稅人:
納稅期限為每月,特殊情況除外。
小規模納稅人:
納稅期限可以選擇一個月或者一個季度。一旦選定,就不能在一個會計年度內更改。
增值稅發票使用不同
一般納稅人:
銷售貨物、提供應稅服務或勞務等,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按基本稅率發放,簡易計稅方法下,按征收率發放。
小規模納稅人:
銷售貨物、提供應稅服務或勞務等,一般只能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特定行業或情況可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出售其收購的不動產除外)。如果不符合特定行業或情況的需要,可以去稅務機關開具專用發票,只能按照征收率開具。
以上是對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和區別的說明。如果你想了解更多關于公司注冊的信息,請關注邊肖,它會持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