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家不斷鼓勵自主創業,許多人正準備在注冊公司創業或自己當老板。很多人也在考慮是在注冊公司好還是注冊為個體戶好?誠信菌通過對比公司和個體戶的優劣,建議你在工商注冊的時候,選擇注冊公司。具體原因今天一次性說明!
第一,個體戶和注冊公司的區別
1.法人資格
個體戶沒有法人資格,公司有。
2.連帶責任
對個體戶是無限連帶責任法,有限責任公司是有限連帶責任。
3.稅收激勵
個人
一般來說,稅務機關根據家庭銷售商品的地點、規模、雇員人數和估計銷售額來確定稅收。無論當月收入多少,都要按照設定的稅額納稅。
公司要求企業自己申報的收入納稅。季度收入9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免稅優惠政策。
4.收稅
個體戶可以征收增值稅,也可以定額繳納個人所得稅。
公司按實際收入收稅,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
二、關于個體戶的幾個誤區
1.個體戶可以“不記賬”
《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凡從事生產經營并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設置、使用、保管帳簿、憑證,根據合法有效的憑證記賬。”
2.個體戶可以“不交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規定,只要是小規模納稅人,無論是個體戶還是公司,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季度收入不超過9萬元的,均可享受免征增值稅。
3.個體戶可以“不年檢”
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四條“個體工商戶應當每年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登記機關申請年度檢驗”和第二十三條“個體工商戶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年度檢驗的,由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銷營業執照。”
4.個體戶可以“不批”
經營范圍涉及前置審批或者后置審批的,個體戶和公司均需要辦理審批,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二條“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1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如果個體經營者有任何變更,他們需要像公司一樣進行變更登記。
5.自雇人士不會被“抽查”
很多個體戶都是自給自足的自由職業者,那么是不是意味著工商部門不會抽查呢?
很明確的告訴你,當然不是!不僅會查,還會嚴查!因為很多個體戶在兩證整合前沒有及時辦理稅務登記證,沒有辦理相關營業執照。或者變更后沒有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備案;或者因為運營過程中的衛生、環境、消防等問題沒有維護好,存在風險或者被周邊居民舉報。
三。推薦注冊公司的理由
1,個體戶不能轉但是公司可以。
個體戶經營者不能像公司一樣轉讓。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條“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注銷登記后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登記
現在做生意,談合作,簽合同等。都是公司之間進行的。淘寶、微信等互聯網平臺都在扶持企業商戶。相對來說,個體戶的存在感會越來越弱。
況且注冊公司都采用了認購制,辦理一些手續可能會比較麻煩,但幾百元就可以外包給專業人士,個體戶的存在感相對于公司會越來越弱。所以我建議你選擇注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