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內地投資者會選擇香港公司注冊。雖然在深圳注冊香港公司很容易,但是注冊香港公司的數量一直在增加,所以香港政府制定了一些注冊香港公司的要求。讓我們來看看。
具體規定
所有在香港注冊的公司都需要登記重要控制人,登記事項的內容必須登記存放在注冊處地址或香港指定地址,政府執法人員會隨時檢查。
不履行上述職責屬于刑事犯罪,公司及其每個負責人可被處以第四級罰款(即25000元),如適用,每天罰款700元。保證所填內容的真實性,虛假陳述是犯罪,一經定罪,可處以10萬-30萬元罰款,監禁6個月至2年。
常見問題
1.哪些公司需要保存重要控制人的登記冊?
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的規定適用于所有根據《公司條例》或《舊有公司條例》成立和注冊的公司,即本地成立的公司,包括:
1.股份有限公司
2.受擔保限制
3.無限公司
注:所有其股份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均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2.誰是香港公司的重要控制人?
公司重要控制人包括:“待登記人”,即對公司有重大控制的自然人;以及“擬注冊的法人實體”,如對公司有重大控制且為公司股東的公司。
如果某人滿足以下五個條件中的一個或多個,則他對公司具有重大控制權:
1.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5%以上;或者如果公司沒有股本,該人直接或間接擁有分享公司資本25%以上或公司利潤25%以上的權利;
2.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25%以上的表決權;
3.該人直接或間接擁有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董事的任免權;
4.
人們有權或實際施加或行使對公司的重大影響或控制;
5.該人有權或實際施加或行使重大影響或控制一個信托或事務所的活動,該信托或事務所不是法人,但該信托的受托人或事務所成員符合該公司前四個條件中的任何一個。
三。重要控制人名冊的內容是什么?
公司應以中文或英文保存重要控制人的登記冊。
注冊表中包含的內容包括:
1.公司每個重要控制人所需的詳細資料;
2.公司各重要控制人登記的變更詳情;
3.至少一名指定代表的姓名和聯系信息,以向執法人員提供與公司注冊相關的協助。公司的指定代表應為以下任何一人:公司的股東、董事或雇員,且必須是居住在香港的自然人;或會計專業人士、法律專業人士、信托或公司服務持牌人。
在這里,我們需要重點關注“公司委派代表”的幾個重要條件。目前市場上很多香港公司的小型注冊中介和代理,可能都達不到上述要求。所以在辦理“重要控制人登記簿”的過程中,一定要找有資質有資質的機構來做,否則可能會出現錢花了,事沒辦成的情況。
從目前的信息來看,香港公司的注冊代理對這個新政策的收費從免費、500、800到1000元以上都有,而且水還挺深的:
老熟人大概免費做;
有的網絡廣告公開報價,直接報價580;
有的在1000元以上,報價涵蓋了SCR造冊、存儲地址、法定委托人費用等費用,以后每年都會收維護費;
有些代理人還將其打包到年度納稅申報的整體計劃中。
選擇代理的時候要慎重,問清楚自己有沒有執照。
四。哪些執法部門查?
SCR文件只供香港執法機關和重要控制者本人查閱。九個主要的執法部門包括公司注冊處、香港海關、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警務處、入境事務處、稅務局、保險業監督、廉政公署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以入境事務處為例。如果你擁有并注冊了一家香港公司,根據條例你是重要控制人,但你沒有注冊,入境處有權禁止你進入香港。
5.截止日期是什么時候?
香港公司注冊3月1日正式開始驗貨,當然越早辦理風險越小。由于香港注冊公司較多,香港注冊公司酌情給予企業120天的寬限期。如果SCR能在3月1日起120天內完成,問題不大。